偶然之作。
我背着那山往东南走去,其实心中浑然不觉寂静,但是整个人却是俨然的悄默,之易问我,我却不答。然后之易问那樵夫还要走多久,那樵夫挑着满满一担子倦鸦似的答道:“若还要去北侧的山,我可不能带你们去了。”自丰忙答道:“我们多给些子儿,你带我们上北峰。”那汉子正如同那刚冒出水的鸬鹚甩了甩头上的汗,脚步却越发的快了。
到底是自丰聪明乖巧些!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。其实在这山上无处是不好的景致,也更有风情浓趣了。树是一贯南方红壤胎孕出的蓊郁,竟[颇有些薄媚的意思在里面。但是一转眼还是一片说不清的舒爽,那忧伤竟是这样的真,亦是这样的切。却也说不上有什么好惆怅的,山中有人家自成一家,因此显得格外的殷实。我突然忘了这国家还处在那炮火连天的战乱纷繁中,只晓得是这儿那儿,到处都是风致,到处都是良辰,处处都是它。那杜丽娘说的“四时”大概也占了齐全罢!那浮涌于满天的空荒味,少了些仙气,多的只是世俗的喜乐。
有樵夫在前引路,只是脚程过快,来不得欣赏便匆匆地过了。再念想起来,细细一思量,总不会承认自己的粗枝大叶而是觉得那景总少了点什么,还是之易说的好罢!迟暮饧涩,其实入了眼,这无处不是景,总该是如此的。
红苕是旧式家庭的小姐,哪里走过这样的路。还没上完南峰便唉唉叫个不停。直嚷着让之易背她。被之易一句“都有男樵女织,我看到了你身上怎么不是。倒成了女乔男织了。”红苕倒也还不笨,知道女字加个乔是在骂她。脚虽不畅快却也不说什么了,我却宁可相信是这快近黄昏的秾繁,人若是一释然连那些过往勉强可见的景致也被封锁进了眸。之易凑过来与我说:“近平,这小妮子一消停就觉得前三日的怔忡之症好大多了。”
正说着,夜就这样下来了,却与白昼大殊。三四个人走在一块儿,倒也不害怕,也不推拥。那樵夫娴熟地点起了灯儿,一晃一晃的昏黄真是好看,我突然记起自己那会儿还未来北平的时候定居的瓯城,那儿的没有一畦一畦的地,只有盘旋的丘陵与山脉,总能见着半晚有昏黄的灯过,那时都叫着“鬼火”,往远处看都要跑上好一会儿死都不能回头。如今凑近了看,还真觉得那时的自己够令人哂笑的。
到了北峰的时候已是七八点了,往下看的时候还能见着早上那条河,我去过十里秦淮,那繁华连绵真教人怎么也忘了。现在看上去那河随没有花灯,岸边倒也是灯火通明的。一扑一扑煞是好看。
我们落了脚,准备明日再去观看北峰的景致,我与之易自丰在一个房间,红苕与晴贞怕是早累得睡了。我阂了眼,突然想起了远方的舒悦。忙起来给她写了封信,说了些琐事也累了。只写着让她在家好生照顾宝儿。我又想起那十许年未见的家乡瓯城,一时不知如何去续这封信。之易在一旁无聊拿着本册子敲床板,自丰把玩着从樵夫那要来的小木枝,乐得像个孩子。我突然觉得那水的声音大起来了,仿佛就在耳边,又重又远,又近又淡。
世人总在这喜乐中平添出多少感慨与怅然来,究竟是好是坏,我还不知晓。只知山上的景色竟对我并没有上山时的吸引力了。我的人生也是在那俗世里沉浮的,悲欢自乐。
后记:很偶然的四十分钟写完毕的文,偶尔换种文风也未尝不可。总算未曾荒废了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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