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/05/30 12:28:30

小叙。

Category: 胭脂痣子 | Tag

有朋友很喜欢张爱玲,他说最喜欢的便是金锁记里曹七巧眼见着季泽走出去的那一段,女人家冷生生的恨与冷处然其间,无限的眷恋与感慨,变成了那只在阁楼上走着的猫,姿态轻巧利落。
我曾经在温州的公园路里找过一家旅馆,按照胡兰成的《今生今世》所叙的,张曾经到那家旅馆找他。可毕竟已经快要六七十年了。连活着的人都要死了,死了的人哪能再讲这样的故事。
谁知姹紫嫣红地笑过,我们的人生比那一场戏更是过分。
我去南京,看了玄武湖,紫金山,没见着清凉门——我以前一直以为是她杜撰的。后来有人跟我说不是,又忍不住想起了《半生缘》。那个人生鼎沸的店面里,她泪眼婆娑地对他说:“世钧,我们再也回不去了,是不是。”
现在我长大了,到了那个将大未大的年纪。评人论事还是凭着自己的喜好,内心的猎奇,自奉这就是生命赋予的旨意。可是她不一样,她看人只论聪明不聪明——她一直喜欢和聪明人在一起。但是她又一直都讨厌着人,人就是脏,沾着人就沾着脏。
这等女子,大概也是做大事的人了。只可惜心思太窄,太窄了些。眼光又看得太远,上天入地,何处不是白费。
前些日子有同学拿来古今十大禁书。有《金瓶梅》《肉蒲团》如是。翻了十来页便不忍再翻,只觉得欲呕不能止。听说张小姐上下读过《金瓶梅》不下几十次,竟也不觉得丝毫淫秽。她的作品里除了张恨水的影子,再有便是红楼梦,金瓶梅。
如此看来,我也真是俗物一个了。我本以为《千鹤》就已经够了。
近来有些疲累,许久未认真写些东西了,一开口便是满纸辛酸荒唐言,连自己瞧着都觉得愤而生厌。却又难改,大概我本性就是如此。
昨有人发来短信与我说要来精神恋爱。我正巧在五马街上走,问:你是男是女。
来人说既是精神恋爱,是男是女不重要。只想要人爱。
一见便是欲求不满的伪文艺少女,我笑了笑,你怎知我会同意。
直觉。——又有一个所谓自诩了解我的人了。
我对你没有兴趣。
我轻巧地发完短信,跳过一个大水坑,它的眼睛里有我的影子。
柏拉图式恋爱么。
我还未到那个地步可以在爱情之中不丧失这爱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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